环保行动|东城区完成首例油罐车泄露超标案的行政处罚
来源:安博电竞平台平台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5-02-03 14:44:23

  2024年进入秋冬季以来,为降低VOCs排放,东城区生态环境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在今年的加油站油气执法中,有一项全新的执法任务,这个任务是依据2024年4月开始实施的《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区域标准而设定,根据任务要求,执法人员要伴随油罐车在加油站卸油阶段开展检查,检查油罐车卸油是否密闭、是否跑冒滴漏、是否开盖量油以及添加清洁剂等。

  按照标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系统能将储油库向油罐车发油时产生的油气密闭输入油气处理装置,能将油罐车向加油站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密闭输入油罐车内,避免产生油气泄露。如果油气回收装置因操作、维修和管理等原因发生油品和油气泄漏,将对环境能够造成污染。

  为保障首都空气质量和环境安全,东城区生态环境局从11月起,按市级部署,在加油站对油罐车卸油全过程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委托检验测试的机构对油罐车的油气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到12月上旬,已完成全年的抽查与检测任务。

  在11月初的一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油罐车在卸油过程中存在油气密封点泄漏问题,执法人员随即要求该企业立即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后续对该油罐车进行复测发现该油罐车已检测合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已改正。

  同年12月,东城区生态环境局经调查,认定该油罐车所属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后续调查中,执法人员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督促企业对自行监测制度,监测方案进行完善,定期做好自查,确保达标排放。

  2024年12月,东城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并考虑该企业已经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对环境进行了替代修复的情形,对该企业从轻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在此次加油站油罐车专项检查行动中,东城区生态环境局在相关执法领域查处并处罚了第一起案件,有效震慑了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拓展了油气污染监管的领域。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油气执法的检查力度,做好工作经验的总结,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为持续改善首都北京空气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2024年4月1日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修订的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三项油气区域标准,即《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6—2023)、《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7—2023)、《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23)正式实施,《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7—2023)规定了油罐车运输汽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该文件规定,油罐车油气密封点泄露检测值不应超过500μmol/mo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规定:“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